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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证公告〔2021〕17号
为了明确交易参与人办理交易单元业务相关要求与流程,北京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指南.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11月2日